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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7日学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同济大学政治学社会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严格按照重复率检测通过、外审通过、组织答辩的先后顺序进行。
第二条 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知网的论文重复率检测和外审。凡论文重复率超过学院规定(国内学生15%,留学生20%)者,不得进入外审程序;外审专家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的,不得参加答辩。
第三条 论文重复率检测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完成,研究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在检测报告的纸质文本上签字后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存档备查。
第四条 论文外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织完成,外审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外审工作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条 研究生必须保证提交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本与提交外审的学位论文纸质文本的一致性,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一份提交研究生教务员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延期答辩并对相关人员提出通报批评。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负责填写纸质版的《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并将其提交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院长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学院学科委员会主任审批。未经学院学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任何专业均不得自行举办学位论文答辩。
第七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鼓励邀请院内跨专业、跨学科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当拟答辩的研究生少于2人(含2人)时,答辩委员会也可由3人组成。
第八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的专家担任,鼓励邀请本学科领域知名学者担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
第九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一般由院内尚未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年轻教师担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当认真负责地做好答辩时间、地点、人员的通知以及答辩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十条 学位论文答辩会结束后,研究生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在征得指导教师的签字同意后,研究生应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并由学院组织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由研究生教务员整理后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学位论文每一阶段的指导工作;凡未能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如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将由学院学科委员会审查是否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二条 学院每年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学科推荐1名候选人,由院学科委员会审议评定后予以奖励,并给予其指导教师通报表扬。